2010年4月11日 星期日

黃帝內經.素問.熱論篇第三十一

黃帝內經.素問.熱論篇第三十一

黃帝問曰:今夫熱病者,皆傷寒之類也,或愈或死,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,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,何也。不知其解,願聞其故。

歧伯對曰:巨陽者,諸陽之屬也,其脈連於風府,故為諸陽主氣也。人之傷於寒也,則為病熱,熱雖甚不死,其兩感於寒而病者,必不免於死。

帝曰:願聞其狀。

歧伯曰:傷寒一日,巨陽受之,故頭項痛腰脊強。二日陽明受之,陽明主肉,其脈俠鼻絡於目,故身熱目痛而鼻乾,不得臥也。三日,少陽受之,少陽主膽,其脈循絡於耳,故胸痛而耳聾。三陽經絡皆受其病,而未入於藏者, 故可汗而已。四日,太陰受之,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,故腹滿而嗌乾。五日,少陰受之,少陰脈貫腎絡於肺,繫舌本,故口燥舌乾而渴。六日,厥陰受之,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,故煩滿而囊縮。三陰三陽,五藏六府,皆受病,榮衛不行,五藏不通,則死矣。

其不兩感於寒者,七日巨陽病衰,頭痛少愈;八日,陽明病衰,身熱少愈;九日,少陽病衰,耳聾微聞;十日,太陰病衰,腹減如故,則思飲食;十一日,少陰病衰,渴止不滿,舌乾已而嚏;十二日,厥陰病衰,囊縱少腹微下,大氣皆去,病日已矣。

帝曰:治之奈何。

歧伯曰:治之各通其藏脈,病日衰已矣。其未滿三日者,可汗而已;其滿三日者,可泄而已。

帝曰:熱病已愈,時有所遺者,何也。

歧伯曰:諸遺者,熱甚而強食之,故有所遺也。若此者,皆病已衰,而熱有所藏,因其穀氣相薄,兩熱相合,故有所遺也。

帝曰:善。治遺奈何。

歧伯曰:視其虛實,調其逆從,可使必已矣。

帝曰:病熱當何禁之。

歧伯曰:病熱少愈,食肉則復,多食則遺,此其禁也。

帝曰:其病兩感於寒者,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。

歧伯曰:兩感於寒者,病一日,則巨陽與少陰俱病,則頭痛口乾而煩滿;二日,則陽明與太陰俱病,則腹滿身熱, 不欲食譫言;三日,則少陽與厥陰俱病,則耳聾囊縮而厥,水漿不入,不知人,六日死。

帝曰:五藏已傷,六府不通,榮衛不行,如是之後,三日乃死,何也。


歧伯曰:陽明者,十二經脈之長也,其血氣盛,故不知人,三日其氣乃盡,故死矣。凡病傷寒而成溫者,先夏至日者為病溫,後夏至日者為病暑,暑當與汗皆出,勿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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